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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

合法
🌐
线上销售
允许
🏪
线下销售
允许
🎂
法定年龄
18+
🚫
禁售范围
无

可销售电子烟类型

换弹式可注油式

允许购买渠道

线上专卖店便利店加油站

合规所需认证/资质

欧盟TPD

完整政策详情

最新发展

调味禁令重大进展:2026年预计将正式实施《烟草产品条例》(TabakerzV)第五次修订案,全面禁止在电子烟中使用薄荷醇及含有合成冷却添加剂的调味产品(WS-3、WS-23等),涉及13种添加剂。德国环境部2025年4月宣布拟立法禁售一次性电子烟(可能在2026年底前提出法案)。

政策趋势

全面趋严:口味禁令(仅烟草和薄荷醇,2026年或2027年全面实施)、税收逐年提高、一次性电子烟拟禁售、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吸(2026年实施)、回收义务、户外广告禁令(已实施)。税收排名可能成为欧盟最高(至€0.32/mL)。德国联邦议院2025年3月26日投票决定保留电子烟消费税阶梯上涨。来源:德国联邦议院2025年3月26日投票记录

税收

电子烟油消费税阶梯税率:2026年0.32欧元/mL(2022年7月起生效,自2022年0.16欧元上涨开始,2026年达峰值)。无论是否含尼古丁一视同仁(不含尼古丁配方0.26欧元/mL)。增值税19%。每年1月1日上调税率,2025年0.26欧元/mL已上调,2026年0.32欧元/mL已在Tax Table中设定。一次性电子烟环保附加税0.10欧元/支。来源:Tobacco Tax Modernisation Act (TabStMoG) (2022年7月1日生效);德国联邦财政部2026年税率公告

销售渠道限制

允许在线销售,但须年龄验证系统(双因素验证:身份证+实时人脸识别,二级验证包括身份证明+视频验证)。跨境远程销售须向BVL注册。年龄测试系统要求详细说明。

年龄限制

18+

口味限制

目前仅允许烟草和薄荷醇味。2026年第五次修订案拟全面禁用薄荷醇、WS-23、WS-3等13种添加剂(含所有清凉感物质),目标实现全部强制烟草味,预计2026年或2027年全面生效。

产品规格限制

尼古丁≤20mg/mL;补充容器≤10mL;一次性/烟弹≤2mL;禁用维生素、咖啡因、牛磺酸、CMR物质等。2026年第五次修订案拟禁用13种"凉味"添加剂(含薄荷醇、WS-3、WS-23等)。来源:TabakerzV § 13 (2017);BfR风险评估报告(2025年12月推荐禁用)

产品硬件要求

强制防儿童/防篡改(DIN EN ISO 8317认证),防破损/防泄漏。功率不得超过80W,温控模式线圈温度:镍合金≤275°C、钛合金≤315°C。电池需符合欧盟(EN 62133-2)及IEC标准。需标注电压范围(如3.7V–4.2V)、功率范围(如10W–80W)及CE/GS标志。说明书需德文版(含安全警告和充电指南)。来源:TabakerzV § 26 (1)

包装限制

健康警告须覆盖正反面65%(含图片警示)。德语警示语:"Rauchen gefährdet Ihre Gesundheit"(吸烟危害健康)。字体:Helvetica Bold黑色,白底。包装不得含误导性信息("天然""有机"等)、不得类似食品或化妆品、不得含环保声明、不得含经济激励内容。须附德语说明书(使用说明、禁忌症等)。2025年起部分包装须标注碳足迹数据。CLP法规适用。来源:TabakerzV § 27–31 (2016);BfR 65%规定(第6次修订,2025年1月1日生效)

广告限制

禁止广播、印刷出版物、互联网、户外广告(2024年1月1日已禁)、活动赞助。仅允许专卖店外墙广告及特定B2B出版物。任何非专卖店外可见的广告均被禁。来源:TabakerzG § 22 (2016);"Werbeinsbesondere Werbeverbot im Internet"2021年修正案

通知义务

通过EU-CEG通知(上市前6个月),不含尼古丁产品自2021年1月起也须通知。每年6月30日前向BVL提交市场数据(销量、消费偏好等信息)。通知费:目前不收取费用。来源:TabakerzV § 24–26;BVL 2024年执行指南

政策文件

Tobacco Products Act (TabakerzG) (2016, 多次修订); Tobacco Products Ordinance (TabakerzV) (2016, 2026年第五次修订修订); Tobacco Tax Modernisation Act (TabStMoG 2022); Tobacco Tax Act (TabStG 2022); Youth Protection Act (JuSchG)

相关政府机构

1、Federal Ministry of Food and Agriculture 2、Federal Office of Consumer Protection and Food Safety (BVL) 3、Federal Institute for Drugs and Medical Devices (BfArM) 4、Federal Institute for Risk Assessment (BfR) 5、German Cancer Research Centre (DKFZ) 6、Customs Duty Agency (Zoll)

其他

1、电子烟和填充容器只有在具有防儿童、防篡改、牢不可破和防漏并且具有防漏填充机制的情况下才能投放市场。 2、将不含尼古丁的电子液体等同于含有尼古丁的电子液体,必须对不含尼古丁的电子烟液体进行排放分析。如果已经知道无尼古丁烟油的成分,制造商将其成分提供给有关部门,如果不知道,也应进行分析。排放测试结果或烟油成分必须向 EU-CEG 报告。

政策详情

调味禁令重大进展:2026年预计将正式实施《烟草产品条例》(TabakerzV)第五次修订案,全面禁止在电子烟中使用薄荷醇及含有合成冷却添加剂的调味产品(WS-3、WS-23等),涉及13种添加剂。德国环境部2025年4月宣布拟立法禁售一次性电子烟(可能在2026年底前提出法案)。 全面趋严:口味禁令(仅烟草和薄荷醇,2026年或2027年全面实施)、税收逐年提高、一次性电子烟拟禁售、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吸(2026年实施)、回收义务、户外广告禁令(已实施)。税收排名可能成为欧盟最高(至€0.32/mL)。德国联邦议院2025年3月26日投票决定保留电子烟消费税阶梯上涨。来源:德国联邦议院2025年3月26日投票记录
数据更新时间: 202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