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丹麦
合法线上销售
允许
线下销售
允许
法定年龄
18+
禁售范围
无
可销售电子烟类型
换弹式一次性可注油式
允许购买渠道
便利店超市线上
合规所需认证/资质
欧盟TPD
完整政策详情
最新发展
1. 2025年7月(立法建议):丹麦政府提出对电子烟口味实施更严格限制,拟议禁止薄荷醇味(仅保留纯烟草味),但欧盟法律层面的限制仍在评议中。
2. 丹麦拥有欧盟最繁琐的电子烟监管框架之一,口味禁令(仅允许烟草+薄荷醇)、高额税率和严格通知要求共同构成高度抑制性监管环境。
3. 2026年,政府投入专项预算打击儿童青少年尼古丁产品使用。
4. 税收按尼古丁含量阶梯征收:12mg/mL及以下征收1.5克朗/mL,12mg/mL以上(≤20mg/mL)征收2.5克朗/mL。
政策趋势
1. 丹麦持续采取欧盟最严格的电子烟监管措施,被列为对电子烟“最不友好”的成员国之一。
2. 薄荷醇未来可能被纳入风味禁令,完全取消所有调味产品。
3. 2026年4月后,尼古丁袋(Nicotine Pouches) 将面临更严格限制:禁止调味和降低尼古丁含量上限。
4. 严格执行禁止面向公众的广告(包括零尼古丁产品)。
5. 2026年1月起,禁止个人从国外订购烟草和尼古丁产品(含电子烟)。
税收
电子烟液按尼古丁含量阶梯征收消费税(2022年7月1日起生效):
- 尼古丁浓度≤12mg/mL:1.5丹麦克朗/mL
- 尼古丁浓度>12mg/mL(≤20mg/mL):2.5丹麦克朗/mL
增值税:25%(丹麦标准税率 moms)
征收机构:丹麦税务局(SKAT)
来源:本表"最新发展"栏;丹麦议会 Bill L 217(电子烟液消费税立法)
销售渠道限制
可在一般零售店(便利店、超市)销售含尼古丁电子烟(持许可证)。
允许线上销售,但必须通过国家年龄验证系统。
禁止自动售货机销售或跨店转运。
跨境远程销售:2026年1月起禁止个人从国外订购烟草和尼古丁产品(含电子烟)。
制造商/进口商必须在丹麦安全技术局(SIK)注册方可销售。
年龄限制
18+
口味限制
仅允许:烟草和薄荷醇
产品规格限制
容器和烟弹须防儿童开启(child-resistant) 且防篡改(tamper-evident)。
防漏设计:须符合EN 16156防泄漏标准。
电池安全需符合CE认证要求及IEC 62133标准。
包装须印丹麦语产品标签及健康警告。
禁止可改变气味或味道的设备
产品硬件要求
电池需通过丹麦DEMKO认证
温度控制上限250℃
强制采用儿童安全锁(符合DS/EN ISO 8317标准)
包装限制
健康警告:正反面30%面积覆盖,含丹麦语文字警告“Denne tobaksvare skader dit helbred og indeholder nikotin, som er meget vanedannende”。
须标注成分列表、尼古丁含量(mg/mL)、生产批号、保质期
禁止平面设计吸引未成年人,禁用金属质感、荧光色
包装须防篡改、防儿童开启
须提供丹麦语说明书(使用说明、禁忌症等)
广告限制
全面禁止向公众宣传电子烟和补充容器(含零尼古丁产品)。
禁止电视、广播、互联网、户外广告牌、社交媒体的广告
禁止赞助活动、销售点外任何形式的展示
唯一允许:B2B专业出版物和行业展会(但禁止面向公众)
通知义务
制造商/进口商须向丹麦安全技术局(SIK) 注册并进行产品通报:所有电子烟和填充容器(含零尼古丁)。
每种产品单独注册并缴纳注册费 + 年维护费(费用标准参照SIK 2026年收费表)。
每年向SIK提交销售数据报告:销量、消费偏好、分销渠道等。
制造商须建立健康损害信息收集系统(manual或文件集,数字或物理形式)。
如不符合质量、成分和安全法规要求,禁止上市销售。
所有产品须附丹麦语警告、内容列表和使用说明。
通知须包含:成分清单、排放数据(ISO 20768)、毒理学数据和包装样本
现有产品如有成分/硬件变更,须重新注册
政策文件
《烟草产品法》(Lov om tobaksvarer,LBK nr 1299 of 14/09/2023,多次修订),电子烟条款
第1695号行政令 (Bekendtgørelse nr 1695 af 14/12/2023):关于电子烟通知和技术要求
第1821号行政令 (Bekendtgørelse nr 1821 af 22/12/2023):关于电子烟包装、标签和健康警告
丹麦安全技术局 (SIK) 制造商/进口商指南及年报告制度
相关政府机构
丹麦安全技术局 (SIK, Sikkerhedsstyrelsen):产品通知、注册、市场监督、年报告
丹麦卫生局 (Sundhedsstyrelsen, SST):健康政策制定、公共卫生监控
丹麦税务局 (SKAT):消费税征收
丹麦海关局 (Toldstyrelsen):进口管控、跨境禁令执行
消费者监察署 (Forbrugerombudsmanden):广告违规处理
政策详情
1. 2025年7月(立法建议):丹麦政府提出对电子烟口味实施更严格限制,拟议禁止薄荷醇味(仅保留纯烟草味),但欧盟法律层面的限制仍在评议中。
2. 丹麦拥有欧盟最繁琐的电子烟监管框架之一,口味禁令(仅允许烟草+薄荷醇)、高额税率和严格通知要求共同构成高度抑制性监管环境。
3. 2026年,政府投入专项预算打击儿童青少年尼古丁产品使用。
4. 税收按尼古丁含量阶梯征收:12mg/mL及以下征收1.5克朗/mL,12mg/mL以上(≤20mg/mL)征收2.5克朗/mL。
1. 丹麦持续采取欧盟最严格的电子烟监管措施,被列为对电子烟“最不友好”的成员国之一。
2. 薄荷醇未来可能被纳入风味禁令,完全取消所有调味产品。
3. 2026年4月后,尼古丁袋(Nicotine Pouches) 将面临更严格限制:禁止调味和降低尼古丁含量上限。
4. 严格执行禁止面向公众的广告(包括零尼古丁产品)。
5. 2026年1月起,禁止个人从国外订购烟草和尼古丁产品(含电子烟)。
数据更新时间: 202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