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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利

受限
🌐
线上销售
允许
🏪
线下销售
允许
🎂
法定年龄
18+
🚫
禁售范围
无

可销售电子烟类型

换弹式一次性可注油式

允许购买渠道

专卖店便利店线上

完整政策详情

最新发展

2026年1月5日,相关法规开始实施,为电子烟的使用和监管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框架。 2026年3月,智利消费者保护机构Sernac发布研究报告,分析了电子烟产品的风险、质量标准和监管框架。

政策趋势

1. 电子烟等同为烟草产品:ENDS和ENNDS在法律上等同为烟草产品,适用共同监管制度。 2. 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禁止向18岁以下未成年人提供、交付或销售受法律管制的产品(包括配件和烟油)。 3. 禁止诱导未成年人消费:禁止诱导未成年人消费烟草产品、ENDS/ENNDS或其配件,禁止利用儿童的轻信或使用对儿童有吸引力的商业“钩子”来获得销售。 4. 目前智利尚无成文电子烟风味禁令,但整体监管趋严。

税收

第21,642号法律(2024年1月4日公布)将ENDS/ENNDS与加热烟草在法律上等同为烟草产品,适用共同监管制度,但电子烟尚未同步适用烟草特别消费税。 现行税负:电子烟按一般商品征收19%增值税(IVA),不适用第19,419号法律(《烟草制品法》)下的烟草特别税。 拟议加税(2026年6月):财政部(Ministerio de Hacienda)与卫生部(MINSAL)正联合起草立法提案,拟对电子烟征收特别税并将其税负与传统烟草制品拉平;提案作为税改包的一部分正在议会讨论,尚未生效。 进口关税:按一般商品税率征收。 来源:本表"政策文件"栏;2026年6月智利财政部/卫生部联合提案

销售渠道限制

禁止向18岁以下未成年人提供、交付或出售受法律管制的产品(包括配件和烟油)-禁止在自动售货机中包含受管制产品-禁止在特定场所内或附近销售受管制产品-禁止提供直接或间接补偿购买以及捐赠受管制产品-禁止诱导未成年人消费,包括使用吸引儿童的营销手法-线上销售渠道未明确禁止,但受广告限制约束

年龄限制

18+

口味限制

智利目前无成文风味禁令。法律规范了添加剂使用,但未专门针对口味进行限制。

产品规格限制

法律定义了ENDS和ENNDS的概念,原则上这些系统只能使用雾化液体。 出于治疗用途的ENNDS被明确认定为用于递送或施用治疗活性成分(液体或草本形式)的电子系统,其销售须凭医疗处方。 禁止使用未事先向卫生部通报的添加剂,添加剂浓度需符合浓度限制。 产品规格和成分浓度限制将根据后续卫生部的专门法规设定,目前没有全国性尼古丁浓度上限。

产品硬件要求

禁止在自动售货机中包含受管制产品 标签必须包括关于消费相关危害或风险的警告 禁止在封闭空间(如第19,419号法律列明场所的封闭空间)、公共交通工具、体育设施和体育场——除非专门为此目的指定的空间——等地方使用ENDS/ENNDS(用于治疗用途的ENNDS凭医疗处方且有医疗必要性,可在禁止区域使用) 必须张贴禁止使用ENDS/ENNDS的警告标志于公共场所

包装限制

健康警告:根据第41号法令(2024年9月10日,2025年5月20日生效),ENDS、ENNDS、含和不含尼古丁的雾化液体及其配件须包含文字健康警告。 标签必须包含关于与消费或暴露于烟雾或气溶胶相关的人类健康损害或影响的信息 禁止使用对儿童有吸引力的商业元素作为“钩子” 须每年向卫生部通报ENDS/ENNDS和烟油的成分、添加剂和质量数量信息

广告限制

禁止直接和间接广告、促销和赞助-法律将制定限制直接和间接广告的法规,包括液体、配件和这些产品品牌相关元素-例外:允许提供关于治疗用途ENNDS的一般特性信息,如“适应症、剂量、不良反应、禁忌症以及正确使用所需的一般信息”-禁止诱导未成年人消费,包括使用对儿童有吸引力的营销手法

通知义务

所有受法律管制的产品公司须向卫生部通知其执行的捐赠以及与公共机构、体育和社区组织、学术文化实体和非政府组织签订的协议所发生的费用 必须每年向卫生部通知ENDS/ENNDS和烟油的成分、添加剂和质量数量信息 禁止使用未经事先通知卫生部的添加剂

政策文件

第21,642号法律(2024年1月4日公布):修正第19,419号法律,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将ENDS/ENNDS和加热烟草等同为烟草产品,规范含或不含尼古丁的替代设备 第41号法令(2024年9月10日):为ENDS/ENNDS及其配件建立健康警告系统,2025年5月20日生效 第19,419号法律(原烟草控制法),经多次修订 Law No. 21,612(对第19,419号法律的补充修正)

相关政府机构

卫生部(Ministerio de Salud, MINSAL):政策制定、健康风险评估、警告标志管理、通知接收、年度成分报告接收 海关总署(Servicio Nacional de Aduanas):进口管控、关税征收 消费者保护局(Servicio Nacional del Consumidor, SERNAC):消费者权益保护、风险与质量标准研究、市场监管 主计长办公室(Contraloría General):法规实施监督 内政部(Ministerio del Interior):执法协调

政策详情

2026年1月5日,相关法规开始实施,为电子烟的使用和监管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框架。 2026年3月,智利消费者保护机构Sernac发布研究报告,分析了电子烟产品的风险、质量标准和监管框架。 1. 电子烟等同为烟草产品:ENDS和ENNDS在法律上等同为烟草产品,适用共同监管制度。 2. 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禁止向18岁以下未成年人提供、交付或销售受法律管制的产品(包括配件和烟油)。 3. 禁止诱导未成年人消费:禁止诱导未成年人消费烟草产品、ENDS/ENNDS或其配件,禁止利用儿童的轻信或使用对儿童有吸引力的商业“钩子”来获得销售。 4. 目前智利尚无成文电子烟风味禁令,但整体监管趋严。
数据更新时间: 202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