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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美尼亚

受限
🌐
线上销售
允许
🏪
线下销售
允许
🎂
法定年龄
18+
🚫
禁售范围
无

可销售电子烟类型

换弹式一次性可注油式

允许购买渠道

便利店超市线上

完整政策详情

最新发展

1. 2026年4月24日,亚美尼亚政府批准了烟草替代品技术法规,首次对创新型含尼古丁产品和烟草替代品(电子烟、尼古丁袋等)设定强制性要求。该法规之前这些产品不受监管。主要措施包括:禁止在销售点展示烟草替代品(从2026年4月24日起实施);将传统烟草和烟草替代品在共和国境内完全等同对待;政府正在起草税收补充法案,对新型替代品适当征税。总理帕希尼扬强调所有监管的唯一目的是保护公众健康。

政策趋势

1. 电子烟销售允许但有严格限制:亚美尼亚允许电子烟零售销售,但受限于位置型销售限制和最低购买年龄规定。禁止在销售点展示烟草产品(包括电子烟)自2022年1月1日起已实施。 2. 政府计划短期内禁止含尼古丁电子烟的销售(GSTHR数据显示)。 3. 2026年政府正在制定税收补充法案,将新型烟草替代品纳入适当的税收领域并进行适当征税(财政部部长Tigran Khachatryan表示)。 4. 公共场所使用限制:法律禁止在多数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中使用电子烟。但允许在机场指定区域、住宿精神病护理设施、水运和铁路交通中使用。

税收

消费类商品进口关税:10%,生产资料进口关税:0% 增值税:20%(所有进口商品统一征收) 对烟草和酒精饮料征收消费税 目前电子烟处于“轻税”状态(因缺乏专门税收法规)。2026年财政部、经济部、国家收入委员会正在共同制定税收补充法案,将新型替代品纳入适当税收领域。 2025年6月国家收入委员会(SRC)发现一家电子烟进口和销售公司涉嫌逃税,金额超过1.42亿德拉姆(近37万美元)。

销售渠道限制

允许零售销售,但受位置型销售限制和最低购买年龄限制 禁止在贸易中心或公共餐饮场所公开陈列烟草产品(包括传统香烟、电子烟和电子尼古丁传送装置),该禁令自2022年1月1日已生效 禁止在销售点进行产品展示(duty-free shop中的产品展示尽管消费者无法接触,但允许) 线上销售:法律未明确规范,因此解释为允许线上销售 禁止向18岁以下未成年人销售

年龄限制

18+

口味限制

部分限制:禁止使用15种特定植物来源的调味物质(详见产品规格限制栏)。非上述禁用清单的调味物质,法律未明确禁止。

产品规格限制

尼古丁浓度:≤20 mg/mL(欧盟TPD标准) 烟弹容量:≤2 mL;瓶装烟油≤10 mL 禁止以下添加剂:维生素和其他造成健康益处印象的添加剂;咖啡因、牛磺酸和其他与能量或活力相关的兴奋剂;具有排放着色特性的添加剂;促进吸入或吸收尼古丁的添加剂;在未加热状态下具有致癌、致突变或生殖毒性(CMR)特性的添加剂 禁止的物质:茄衣酸、桦木焦油、苦杏仁油、黄樟油、杜松焦油、樟脑油、樟脑、香豆素、侧柏、红花、侧柏酮等 风味物质限制:禁止使用以下植物提取物作为香料:苦味夜影茎、樟脑木、蕨类根茎、欧亚薄荷草、苦木木、肥皂树皮、艾菊草、芸香叶、黄樟叶/木/根皮、黄花草木樨、东卡豆、香草植物、香车叶草

产品硬件要求

电子烟和填充容器须通过第155-N号决定规定的安全技术法规认证 包装须符合防儿童和防篡改要求(技术法规适用) 健康警告须覆盖包装正面30%面积,文字警告“Contains nicotine, which is toxic and addictive”(亚美尼亚语) 电子烟产品须在药品、烟草和酒精管制部门(NTRAKD)进行通知

包装限制

健康警告:须显示纯文本警告,覆盖包装正面30%面积,警告语为“Contains nicotine, which is toxic and addictive”(亚美尼亚语) 包装或包装内须包含的信息:产品名称/描述;制造商/进口商联系方式;警告声明;产品使用说明;成分列表(按重量降序);尼古丁剂量;批号;亚美尼亚语信息 2026年4月起禁止在销售点展示烟草替代品包装,产品仅可在非开放区域存放供购买。技术法规明确禁止任何产品的开放展示。

广告限制

一般禁止电子烟的广告和促销 允许在成人节目中对电子烟产品和使用的非付费描绘,前提是附有健康警告 所有形式的电子烟赞助均被禁止 《广告法》禁止在销售点和所有媒体中进行广告

通知义务

电子烟受2020年《减少和预防烟草产品及替代品使用造成的损害法》监管,制造商/进口商须遵守该法规定 须遵守第155-N号决定(烟草替代品安全技术法规) 上市前须通过EU-CEG系统向欧盟提交通知(作为欧盟邻国参与) 政府正在制定税收配套法案,将新型替代品纳入税收领域

政策文件

2020年《关于减少和预防烟草产品及替代品使用造成的损害法》(Law on Reduction and Prevention of the Damage Caused by the Use of Tobacco Products and Substitutions for Them)及后续修正案 第155-N号决定(Decision No. 155-N):批准烟草替代产品安全技术法规 《广告法》修正案:禁止在销售点和所有媒体中进行广告 《烟草销售、消费和使用限制法》 2026年4月政府批准的烟草替代品技术法规

相关政府机构

卫生部:制定和实施烟草控制政策 国家收入委员会(State Revenue Committee, SRC):税收征收、海关管控、税务稽查 经济部:参与税收配套法案制定 检查机构协调办公室(Office of Inspection Bodies Coordination):执法监督 药品、烟草和酒精管制部门(NTRAKD):产品通知

政策详情

1. 2026年4月24日,亚美尼亚政府批准了烟草替代品技术法规,首次对创新型含尼古丁产品和烟草替代品(电子烟、尼古丁袋等)设定强制性要求。该法规之前这些产品不受监管。主要措施包括:禁止在销售点展示烟草替代品(从2026年4月24日起实施);将传统烟草和烟草替代品在共和国境内完全等同对待;政府正在起草税收补充法案,对新型替代品适当征税。总理帕希尼扬强调所有监管的唯一目的是保护公众健康。 1. 电子烟销售允许但有严格限制:亚美尼亚允许电子烟零售销售,但受限于位置型销售限制和最低购买年龄规定。禁止在销售点展示烟草产品(包括电子烟)自2022年1月1日起已实施。 2. 政府计划短期内禁止含尼古丁电子烟的销售(GSTHR数据显示)。 3. 2026年政府正在制定税收补充法案,将新型烟草替代品纳入适当的税收领域并进行适当征税(财政部部长Tigran Khachatryan表示)。 4. 公共场所使用限制:法律禁止在多数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中使用电子烟。但允许在机场指定区域、住宿精神病护理设施、水运和铁路交通中使用。
数据更新时间: 2026-10